关于第九届“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”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
关于第九届“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”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9-01
市学会、基金会,各区科协、基层组织:
根据市人才工作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《关于开展第九届“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”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市科协将开展第九届“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”候选人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
凡在北京地区工作,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,且评选当年在35周岁以下(1985年7月1日后出生)的各类优秀人才,均可参加“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”的评选。
该奖项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0名,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,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“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”的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近五年内在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成就和贡献。
2.本届评选表彰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,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倾斜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,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%。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一般不建议纳入推荐范围。
三、推荐程序
1.市科协所属团体、组织可作为提名单位,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及评选条件,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,组织进行申报。推荐候选人的数量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,可自行确定。
2.各提名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,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提名人选。
四、材料申报
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。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,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生成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电子材料
个人需使用IE9.0以上版本浏览器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(bjrcgz.gov.cn)注册、登录“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”,并将填报数据通过系统提交至提名单位审核。提名单位审核通过后,通过网上系统上报材料至市科协。
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29日—9月6日,各提名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9月18日。
(二)纸质材料
纸质材料包括:
1.推荐工作报告1份(含推荐过程、公示情况及结果);
2.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》1份,由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导出;
3.《征求意见表》(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或企业负责人的,需提供征求意见表,一式2份;其他推荐人选不需提供)
4.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》及附件材料(一式5份,推荐书由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导出,附件需按照系统默认顺序装订成册,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)
5.《中共北京市委、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》(一式2份)。
以上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。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,慎重处理涉密问题,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,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。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将评选活动与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结合起来,促进创新型、领军型高层次后备人才队伍建设。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严格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有计划、按步骤落实工作要求,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。
2.各单位要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,特别是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,为首都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中央在京单位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专业人才在推荐人选中要占一定比例。
六、联系方式
市科协人事部:郭东艳 84644971
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:4000121860
附件:
1.中共北京市委、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
2.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
3.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
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
2020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