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国家绿色数据中心(2020年)征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20-08-18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(2020年)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节函〔2020〕183号)文件精神,推进我市“新基建”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,现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意向征集工作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要求
(一)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申报单位应为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、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2.申报单位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,行业代表性强,在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,经营实力雄厚;
3.申报单位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,在工商、税务、银行、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,无较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,无司法、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。
(二)有意向申报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面向生产制造、电信、互联网、公共机构、能源、金融、电子商务等重点应用领域;
2.产权清晰,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标准,近3年(含成立不足3年)无较大及以上安全、环保等事故,无司法、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;
3.具有清晰、完整的物理边界,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《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》(发改环资〔2019〕1054号)要求的制冷系统,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;
4.建设和布局符合《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通〔2013〕13号)要求,符合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(2018年版)》的相关要求及北京市法律法规,在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项目备案、能评等手续;
5.未被列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。
(三)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
1.附件2-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,含附件清单(电子版;纸质版一式三份)
2.附件3-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,含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(电子版;纸质版一式三份)
3.附件4-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(电子版)
4.申报数据中心履行的项目备案、能评等手续证明材料(电子版;纸质版一式三份)
以上四部分内容提交电子版时,第一部分内容应包含DOC或DOCX格式文件以及包含全套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的电子扫描文件,第二、四部分内容应包含PDF格式的电子扫描文件,第三部分应包含DOC或DOCX格式文件。
二、报送时间
各申报单位按照《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(2020年)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节函〔2020〕183号)的具体要求填写申报材料,于2020年9月9日前将纸质版报中关村软件和信息绿色创新服务联盟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6号友诚大厦246房间)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rxfjjcl@163.com,liangyameng@jxj.beijing.gov.cn。
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必要时将进行现场检查。在结合产业效果、应用领域、能效水平、规模等因素基础上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附件1: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
附件:附件2: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
附件:附件3: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
附件:附件4: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
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0年8月17日
(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陶轩,13911790981,62077251;姜伟丽,13910356296;梁雅萌,5557856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