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青年北京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年01月17
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青年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京人才发〔2018〕4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要求,现将申报2020年青年北京学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青年北京学者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中国国籍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
(二)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学术规范,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;
(三)在本市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,国有企业,集体经济组织,非营利性社会组织,非公有制经济组织,从事自然科学、工程科学技术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文化艺术研究及创作实践工作;
(四)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、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、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学术视野。其中,在自然科学领域,应带领科研团队潜心开展科学研究,取得突出研究成果,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;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,应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实现重要技术突破,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;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,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,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。
(五)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,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,但最大不超过47周岁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申报渠道和程序
青年北京学者采取归口申报方式。市委宣传部、市科委、市教委、市卫生健康委、中关村管委会等市属各部门,各区委组织部均为归口推荐单位。拟通过中关村管委会归口推荐的示范区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,可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交至中关村管委会,我委将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报送材料。各企业不得在归口单位间重复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
(一)《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》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文件(WORD格式)。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(二)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1套(PDF格式),文件夹名称为“人选姓名+附件材料”。内容包括:
(1)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;
(2)承担重大科技、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;
(3)获奖证书关键页;
(4)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,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,研究技术报告、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,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(注明出处,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);
(5)发明专利、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;
(6)主要新产品/新装置/新工艺/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;
(7)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。
上述附件材料应与《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》填写内容一致,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;如无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,作为无效材料处理。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。
报送的表格见附件1和附件2,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。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。
四、其他相关事项
(一)报送时间
请于2020年2月17日、18日17: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报送地址
海淀区阜城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
(三)联系方式
联系人:余化枫 88828948
电子邮箱:hfyu@zgcgw.beijing.gov.cn
相关附件下载:
附件1: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.doc
附件2: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.xlsx
2020年1月17日